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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证年检问题

2012/2/4 11:28:18来源:不详作者:佚名点击数: 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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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问题详细内容:

你好,我是09年6月份拿到的会计证,然后今年还没有继续教育和年检,然后我是在北京拿的证想转到石家庄,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啊?

问题回复详细内容:

您好:1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取 消年检,在有效期之前进行注册 登记延长有效期即可。 2、根据 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(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26号) 第二十条规定:会计从业资格证 书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, 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 平。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 不得少于24小时。 3、继续教育 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不 挂钩。 4、根据《全国会计从业 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》 (财会 [2011]11号)规定,自 2011年6月1 日起,持证人员在办 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,未按规 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,需 在调出地补齐后,方可办理会计 从业资格调转手续。持证人员在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,未完 成当年继续教育的,调出地会计 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 登记表中予以注明,持证人员调 转后,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 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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